买药网药店商家协议

作者:买药网  来源:http://www.myyao.com   发布时间:2010-11-16   【打印

第一条、使用协议的接受:

请仔细阅读我们的协议条款,深圳市买药网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买药网”(www.myyao.com)的运营者依据本协议为您提供服务。如果您完全同意以下服务条款,请点击"我接受"到注册页面。如果您不能完全接受,请点击"我不接受"退出注册。如有任何疑问与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第二条、本协议的变更和修改:
买药网有权随时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并且一旦发生协议条款的变动, 买药网将在相关页面上提示修改的内容;用户如果不同意本协议的修改,可以放弃使用本网站或取消已经获得的服务;如果药店选择在本协议变更后继续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则视为药店已经接受本协议的修改。
 
第三条、服务说明:
(1)买药网是一个向广大药店提供药品信息的B2B、B2C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买药网是中国医药导购第一门户。
(2)买药网公司运用自己研发的网络系统通过互联网或者移动通信网向药店提供服务,除非另有明确规定,未来或有增加或强化目前服务的任何新功能,包括新产品以及新增加的服务,均无条件地适用本协议。
(3)买药网不保证服务一定会满足药店的使用要求,也不保证服务不会被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不作担保。
 
第四条、药店注册及行为规范:
(1)药店一旦注册成功,便成为买药网的合法药店,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药店应采取合理措施维护其安全,对利用其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由该活动所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买药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药店的密码和帐号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药店可以立即通知买药网公司,并且药店在每次连线结束,应结束帐号使用。 对于药店长时间未使用的帐号,买药网公司有权予以暂停或注销。
(2)药店应遵守以下法律及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法规、实施办法。在任何情况下,买药网公司如认为药店的行为可能违反上述法律、法规,买药网公司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事先通知终止向该药店提供服务。买药网欢迎举报任何违反上述法律或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买药网将无条件删除其内容,并将其列入黑名单进行公示。
 
第五条、注册药店的权利与义务
(1).药店有权利拥有自己在买药网的用户名和密码,并有权利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随时登录买药网网站的药店专区,并享受本网站提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服务内容详见相关介绍。
(2).药店保证不会利用技术或其他手段破坏及扰乱本网站运营。并保证在接到客户订单后及时配送,当一个自然日内2次无任何理由拒绝配送或累计超过3次拒绝配送,或者累计3次被裁定配送假药、过期药等,将被列入黑名单且暂停该网上药店的功能,直到接到整改后的书面材料并获得买药网的认可。
(3).药店有义务在注册时提供药店和联系人的真实资料,并保证电子邮件地址、手机、固定电话、药店地址等内容的有效性及真实性,保证本网站能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药店提供服务。同时,药店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更新有关注册资料。
(4).药店提供给本网站的联络方式等资料有误或者不真实,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应由药店自行承担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药店未能及时收到本网站的相关通知而导致的后果和损失。
(5).药店不应在买药网平台上恶意攻击或损害本网站加盟商家或其他药店的利益,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打击包括本网站在内的其他商家或个人的信誉。
(6).药店有权利和义务对自己的产品数据进行定时的更新和维护。
(7).药店在本网站不得发布各类违法或违规信息。如有违反公共利益、道德或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药店将自行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 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0)其他违反社会公德和普适价值并引起众怒的行为;
11)药店因长时间对自己的产品不做更新和维护,导致订单传递错误、延时等情况,给消费者或者药店本身带来的损失,由药店自主负责;
 
 
第六条、买药网公开声明
(1)买药网仅作为医药导购与交易信息和实现配送的传递平台,不保证所涉及商家的产品的质量、安全或合法性,商贸信息的真实性或准确性,以及购药者履行各项义务的能力。买药网并不作为买家或是卖家的身份参与买卖行为的本身,而只是中立的第三方平台。
(2)买药网将维护整个网上平台的正常运行,使药店能够顺利享用网站所提供的医药导购及其他在线服务;对所遇到的与导购或注册有关的问题及反映的情况,买药网会及时作出回复。
(3)对于药店在买药网上进行不当行为,买药网有权随时作出向药店发出质疑和警告、通知要求改正、删除相关信息,或终止服务提供等处理,而无须征得药店的同意。
 
第七条、沟通方式与通知
 买药网将通过电话、手机、电子邮件、即时通讯、Web-Callcenter的方式与注册会员保持联络及沟通,药店须提供真实的相关信息,并且药店可以有选择同意本站通过语音、视频、短信、电邮、向其发送包括会员信息、买药网商品及服务信息在内的相关信息。
 
第八条、关于药店在买药网上载或发布的内容:
(1)药店上载的内容是指药店在本网站上载或发布的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以及相关第三方链接等内容。对于这些内容是否真实有效和合法,买药网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因使用或依赖上述网站或资源所产生的损失或损害,买药网公司也不负担任何责任。
(2)除非买药网公司收到相关通知,公司将用户视为其在本网站上载或发布的内容的版权拥有人。同时买药网公司有权对前述内容进行任何形式的复制、修改、出版、发行及以其他方式使用,或者授权第三方进行复制、修改、出版、发行及以其他方式使用。
(3)因药店将上述内容在本网站的上载或发布,而导致任何第三方提出索赔要求或诉讼,由药店承担相关责任。
 
 
第九条、公司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
(1)公司对网站服务有最终解释权;除用户依法享有版权内容之外,本网站的整体内容版权归买药网公司所有。
(2)经由本网站传送的视频及其它内容,受到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或其他法律的保护;未经本人以及买药网公司明示授权许可,其他药店不得进行修改、出租、散布或衍生其他作品。
(3)药店对本网站所使用的软件有非专属性使用权,但不得自行或许可任何第三方复制、修改、出售或衍生产品。
(4)在本网站上买药网公司及/或其关联公司所享有的商标、标识,任何人不得使用、复制或用作其他用途。
 
第十条、免责条款
(1)买药网力求准确及时将客户的订单发送到药店,但不论何种原因未实现交易而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买药网无须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
(2)由于国家互联网或移动通信系统内部升级或者故障,通信线路故障以及 其他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原因,造成买药网无法正常运营所导致的客户交易失败或其他损失,买药网无需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
(3)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导致的订单到药店,药店无法送货,买药网无需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鉴于互联网的特殊性,黑客攻击、互联网连通中断或者系统故障等也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买药网无需负责或承担任何责任。
(4)公司力求不断优化网络服务,并及时更正本网站任何部分之任何疏漏、错误,但因这些疏漏或错误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6)公司不保证(包括但不限于):
①本网站完全适合所有药店的使用要求;
②本网站不受干扰,及时、安全、可靠或不出现错误;
③药店经由本网站取得的任何产品、信息、服务或其他材料符合药店的期望。
(7)使用经由本网站下载的或取得的任何信息、资料,其风险或导致的损失用户自行负担。
(8)药店因使用本网站的服务而导致任何伤害或损失并付诸诉讼者,其诉讼对象应为买药网平台上的交易关联方(个人用户、药店、经销商或制造商),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平台,买药网有配合诉讼的义务,包括提供相关注册资料和交易数据等,但对诉讼结果不做任何承诺。
(9)由于药店经由本网站上载发布内容或配送药品而导致任何第三者提出权利主张或诉讼,该药店应承担相应责任,本网站不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服务的中断和终止:
(1)药店有权随时申请终止其会员资格或其在买药网申请的一项或多项服务,但已交纳的款项不得要求退还。
(2)买药网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取消为药店提供的一项或多项服务,并应退还药店为该服务所交纳款项的剩余部分,除此之外买药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3)药店申请成为买药网会员后应当遵守买药网不时作出的关于反垃圾邮件的决议,药店承诺不会利用买药网的服务进行任何涉及垃圾邮件的行为。
 
第十二条 法律的适用、管辖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提交由本网站运营公司注册所在地的调解机构或司法机构受理。
(2)由买药网相关服务及活动引发的相关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3)本协议中提到“本网站”通指“买药信息网”或“买药网”,域名为:www.myyao.com www.myyao.net 或www.myyao.com.cn
 
第十三条、附则
(1)本注册条款中有关条款若被权威机构认定为无效,不应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也不影响本服务条款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2)本协议附属条款包括《买药网历史信息的备份与查阅之管理制度》与《买药网药店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用户承诺知晓此两项制度之条款,并保证遵守制度之规定。
(3)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买药网的有关通知只需在买药网有关网页上发布即视为送达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