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前沿 资讯热点: 苹果不为人知的6种神 牙刷上的细菌是马桶水 女人常吃四种黑色水果
首页> 资讯主页 > 医药前沿 > 正文
浙江叫停七种药品销售 涉嫌违法发布虚假广告 杭州日报  2009-07-01 10:48:14 我要评论(0) 选择文字大小:[] [] [] 【打印

630日起,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七种违法虚假发布广告的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暂停销售。

 

  被采取暂停销售的具体产品如下:大连水产药业有限公司的药品“蛾苓丸”(国药准字Z10900022)、广州陈李济药厂的药品舒筋健腰丸(国药准字Z44021058)、烟台中亚药业责任有限公司的鹿茸参鞭酒(国药准字Z37020966)、陕西君碧莎制药有限公司的皮肤病血毒片(国药准字Z20080347)、青岛伍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超强辐射治疗器(广告中标示铁腰板超强辐射治疗器)(鲁食药监械(准)字20092260024号)、天津市百利保健设备有限公司的红外磁脉冲脚炉(广告中标示百利脚炉)(津食药监械(准)字20052260005号)、贵州鹰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近视治疗仪(广告中标示鹰派近视治疗仪(黔(食)药监械(准)字20072260011号)。

 

  药品广告违法事实主要是: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超出药监部门批准的功能主治范围;利用专家、学者、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等违法行为。医疗器械广告主要违法事实是:任意扩大医疗器械适用范围、绝对化夸大医疗器械疗效;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作证明等违法行为。

 

  对上述产品采取暂停销售范围为:“蛾苓丸”、“舒筋健腰丸”药品在全省范围内暂停销售;“鹿茸参鞭酒”药品在杭州市范围内暂停销售;“皮肤病血毒片”药品在绍兴市范围内暂停销售。 “超强辐射治疗器”、“红外磁脉冲脚炉”、“近视治疗仪”医疗器械在全省范围内暂停销售。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责令上述企业立即停止违法广告的发布,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启事;对上述产品在全省或我省部分地区采取暂停销售措施期间,将加大对其监督检查力度,如发现有继续发布违法广告或在要求停售期间内仍继续产品销售的,一经发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采取进一步措施进行处理。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区号-96311,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88888222

推荐到:

网友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评论加载中,请稍后...
请不要发恶意评论

今日资讯
  • 加载中请稍候...
热门药品排行
排行 药品名 关注量
1 氨咖黄敏胶囊 11,356
2 诺氟沙星胶囊 7,223
3 甲硝唑片 7,025
4 金水宝胶囊 6,519
5 金匮肾气丸 6,069
6 新生化颗粒 4,727
7 枯草杆菌二联活菌颗 4,360
8 双氯芬酸钠肠溶片 4,024
图说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