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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如何显示其价值 中国药店  2009-09-18 09:54:37 我要评论(0) 选择文字大小:[] [] [] 【打印

      零售药店如何显示其价值?

  随着新医改的推进,社会零售药店也面临着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如何把握机遇实现自身发展是社会零售药店当前面临的一大挑战。社会零售药店如果能从各个方面来进行锤炼,必将为百姓提供周到的服务,并实现自身的价值。

  零售药店的社会价值

  党的十七大报告已明确提出,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我给加上下面一句话,就是社会零售药店是方便百姓购药、提供专业化药学服务和合理用药咨询的理想场所。因此,零售药店任重而道远。这也就意味着,社会零售药店存在的第一价值是方便百姓购药,方便给百姓提供服务。

  零售药店存在的的第二大价值是能够提供专业化服务。所谓专业,主要是指零售药店给百姓提供一个合理的用药咨询服务。在这一过程中,执业药师的地位就彰显出来,因为他们是药房向消费者提供合理用药咨询的核心人物。没有执业药师,零售药店就不能顺畅运转。如果没有合理的用药咨询和指导,消费者、百姓就不会聚集到社会零售药店来。因此,执业药师在零售药店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特别是2007年全国341000家零售药店为13亿老百姓提供了125亿人次的服务,应该说每一个消费者或平均一个人一年当中有将近10次的用药、保健服务是在社会零售药店实现和完成的。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人次是28.42亿人次,这个数字仅相当于社会零售药店提供百姓用药咨询服务的五分之一强。因此,社会零售药店的存在应该说已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也得到了百姓的信赖和支持。

  新医改对零售药店寄予厚望

  虽然新医改方案中对零售药店的改革着墨不多,不过依然可以看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各级政府对零售药店的发展给予了无限希望,这从新医改方案中对社会零售药店的描述就可以看出。20081014日,新医改在国家发改委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时,通篇13530多个字当中,没有药店两个字。这也就意味着在建立百姓用药保障体系当中,药店已经被遗忘了。

  而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共有三处提及了我们的社会零售药店。第一处是增加了推进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改革以药补医机制。这是近十年的医疗改革中,首次提到医药分开。在以前,有关医药分开是放在医改方案的指导思想当中的,在具体内容上没有明确展开。在欧美,推行医药分开的模式只有一种,即门诊药房变成社会零售药店,其独立经营照章纳税。亚洲国家探索医药分开有多种方式。日本有一部分医院采取的是药品限制差率,其实质是把医院的门诊药房变成社会零售药店独立经营,照章纳税,这是医药分开的实质性内容。而中国要想使医药彻底分开可能还需要一个漫长的探索过程。

  第二处修改是大家当初没有感受到的一处修改。自200511月开始,政府有关部门的官员们就倡导并想要推行药品外包装上标示药品的出厂价,这个政策已经形成了制度在征求意见。200511月份起,我们参与了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决策研讨会,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我们认为如果药品外包装上标示了药品的出厂价,那么社会零售药店是否能销售这种药品就成为一个疑问。因为零售药店标了药品的出厂价就意味着药品的销售不能高于这个价格,这是不利于社会零售药店给老百姓提供更好的、便利的药品销售和服务的。这条意见在新医改方案中被删除了。而且,国际上并没有标示药品出厂价的先例。

国内的其他行业如百货、贸易、运输也没有标示产品出厂价的先例。对制药企业而言,一旦标示产品的出厂价,就要增加工位和一套印刷系统。此外,制药企业还不能批量印刷药品外包装,因为药品价格在上下波动。众所周知,价格围绕商品的价值上下浮动。进价、原材料、人员的工资环保投入等都会影响到商品的价格。所以在药品外包装上标示药品的出厂价不利于建立节约型社会,更有悖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因此,从2005年开始,在对这个问题开展的三次大的征求意见和推行这种制度的讨论稿中,我们都提出了明确的反对意见。但是在20081014日的征求意见稿上,仍然写上了在药品外包装上推行标示制度,只是去掉了出厂两个字。后来,我们在向国务院提交医改方案建议书的时候,给李克强副总理写了一封信,将这件事情做了说明。李克强副总理非常重视,并且亲笔批示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协调小组各部委的领导到协会询问我们的意见。20081230日,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劳动和人事保障部、财政部、国家药监局等12位司级领导和几位处长现场到协会调研,听取了协会的意见。最终,在药品外包装上标示药品的出厂价这句话得以删除。这件事情使我们感觉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政府部门还是相信真理,尊重市场经济基本规律的。同时,这也表明了政府对我们社会零售药店和流通行业给予的期望和足够的重视。

  第三条增加的内容,就是所有的社会零售药店均应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完善基本药物的医保报销政策。虽然我们常提医药分开,但是由于医院的处方没有释放出来,因此社会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非常困难。现在在新医改方案中明确提出,341000家药店都要销售基本药物,而且要将之纳入到医保报销政策中来。在所有的药物中,基本药物是国家明文规定要进入社会药房的,这是一个更好地方便百姓购药的政策。

  因此,可以说在新医改方案中这三条明确地给社会零售药店一个巨大支持。

  三年实施方案中的政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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