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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化名)31岁,是个搞装修的小老板。今年7月28日晚,赵某上网聊天,认识了一个自称某高校学生的小李,两人见面留了联系方式。7月30日下午,赵某约见22岁的小李吃晚饭,之后小李到赵某住处过夜,两人由此确定了恋爱关系。
交往了一段时间,小李忽然对赵某说:“你等我一年。我毕业后,如果咱俩都没交异性朋友,那就见父母结婚。”赵某听后,联想到小李经常与一些陌生人发短信,有些不高兴,两人不欢而散。
两人再次见面后,小李正式提出分手,并承认自己交了新男友王某。赵某很生气,两人在租住房内喝酒,之后发生了关系,赵某趁机为其拍下几张裸照。
8月23日,赵某设法与小李新男友王某取得联系,将自己与小李的事情告诉了他。王某大怒,当即与小李分手。小李质问赵某时,赵某也反目说:“要么你和我好,要么给我两万块钱,不然我将你的艳照发到网上,让全国人都看见。”
小李很害怕,同意付钱给赵某。9月7日上午,李某取了2000元后约赵某到学校门口见面,赵某收了钱,并写了一张保证书,允许小李分四次将两万元付清。随后,小李再也筹不到钱,只得到世回尧派出所报案。民警立即组织抓捕,很快将赵某从其租住房抓获。经审讯查明,赵某和小李之间属自愿交往,但因为赵某最后索要现金,涉嫌敲诈索勒被依法刑拘。在看守所里,赵某失声痛哭,他说:“我一直以为感情是两人的私事,没想到草率网恋却触犯了法律,希望年轻人一定引以为戒。”